什么是信托责任?
我们可以从责任信托的起源来说起。15-17世纪是欧洲国家发现新大陆的时代,发现新大陆的目的包括寻找中国,中国在他们心目中是一个非常神秘而且富有的国度。1533年,250个伦敦商人,一人出了25英镑,弄到3艘船,最大的一艘叫做“莫斯科威号”,然后雇了200个水手,授权委托他们沿大西洋往北航行,替他们想寻找中国。
大家可能会想说,船只一旦出发了,事情也可能会不按照商人们所希望的方向发展了。如果水手们没有责任的话,他们或许可能会将船只卖掉,然后拿着卖掉船只的钱去享受。但是这250个商人选择了详细这些水手们。
这200名水手就这么出发了,他们在挪威遇到了大风暴,船沉了两艘,只剩下了“莫斯科威号”。船继续向北前行,直到到达了北极,他们也没有找到中国。后来他们又在冰雪中滑雪橇2000公里苦苦寻找,最后遇到了欧洲历史上最有名的山贼“恐怖大王”艾文,才获知这个方向根本没有中国。随后他们用钢笔、墨水、等物品同恐怖大王部落交换了貂皮等东西,双方都认为是自己占了便宜。
再后来,200个人终于辗转回到了伦敦,他们把换来的东西卖掉,从中大专了一笔,凑够之后给了那250个商人。他们觉得那250个商人信任他们,并且拿出大笔的钱投个他们,他们就有责任完成商人们所委托的事,没有完成就必然要归还商人们他们所投的钱(维护委托人的利益)。
于是500年前,“责任信托”这个词,就此在英国人的血液中流淌了。
从上面的故事,我们可以对“责任信托”有一个简单的认识。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委托其完成某项事务。由此产生的信托责任是指受托人对委托人负有的按委托人意愿完成委托事项,维护委托人利益的责任。
在当代社会,“信托责任”无处不在,承担信托责任、为委托人利益着想、实现对委托人的承诺,讲持续获得越来越多的委托人的信任,在承担更多信托责任的同时,自己也获得了长期而持续的利益。
信托责任可以分为以下是三个类
1、专业责任
专业责任是指受托人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敬业精神。
2、道德责任
道德责任是指受托人在信托过程中不仅应承担法律责任,而且更应承担道德责任。
3、道德责任的意义
第一,受托人不仅要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更重要的是受托人要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但这个权利的行使目的不在于利己,而在于为转移资产而不参与管理的人。所谓国有资产流失,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国有企业或国有公司的管理人没有正常行使法律赋予他们的权利所造成的。因此,这种权利转化为受托人的责任,受托人行使好权利,才是真正信托责任。
第二,受托人不仅要承担一般的法律责任,更要把道德责任当法律责任来看待。法律应当把受托人的道德责任提高到法律责任上来加以追究,并作为信托责任来追究。